NEWS INFORMATION
新聞資訊
當前位置: 首頁 新聞資訊 政策法規
2020-10-23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修正,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
(2004年1月14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 的環境監督管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近日由環境保護部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向社會發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錄修訂堅持問題導向,遵循連續性、實用性、動態性等原則,不僅調整了危險廢物名錄,還增加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自2008年修訂實施以來,對加強我國危險廢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但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深入,及“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2008年版《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訂完善。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已于1999年5月31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0762-3268199
服務熱線
手機端二維碼
地址:廣東省河源市東源縣黃田鎮良村村川龍小組 ? 傳真:0762-3268272
郵箱:hyjy@hyjinyu.com
COPYRIGHT ?2020 版權所有 ? 廣東金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粵ICP備12050427號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小狐科技
首頁? |
?關于金宇? |
服務與產品? |
技術與研發 |
新聞資訊 |
加入我們
招標項目 |